綜觀當今世代與聖經之例,受害者心態的產生可以歸納兩類,一乃被環境所迫的不公之感,另一為自己造成的受害者狀況。前者大多是兒童、青少年的弱小時期,無力改變家庭困境所遭受的傷害,或者是為了家庭提早工作,經由不同時期出生成員的發展比較,逐漸累積下來的受害者心態。後者則是自己心態不正、錯誤決定下喪失了機會和原本祝福,又不願承認錯誤反而找了代罪羔羊,該隱和以掃即為最佳例證,永遠都是「他們的錯」。
受害者心態掩蔽了我們看到事情的真相,扭曲解決問題的方法,比方該隱斷然認為神拒絕其祭物,是因為神不公平,沒有想到自己的罪;以掃把喪失長子名分歸責雅各的欺騙,聖經卻寫下他自己老早就已出賣長子之名。
一遇到不同意見或已經在衝突之中,一旦顯示出受害者心態,將斷絕所有良性溝通,無法解決現有問題,這在現代家庭糾紛相當常見。該等心態於自我情緒的處理上,亦不健康,心理學家也提及了類似心態與憂鬱症間的關聯。
神的憐憫救人脫離惡性循環
神要我們拋棄為奴的心態,奴隸就是主人的資產,主人隨己意對奴隸要打要罵要賣掉,奴隸任主人宰割,大量工作到過勞死,在古代也不罕見,所以奴隸可說是古代最大的受害者群體。當神要把以色列人帶出他們處於受害之奴隸階級的埃及時,他們甚至還眷戀奴隸的食物,大發牢騷說要回埃及。
無法自拔於受害者心態的人,自網路資料描述,他們藉著可憐的形象博取別人的同情和支持,實際上若倚靠軟弱的人類的支持,如同以色列人眷戀的鍋中肉一般,並不穩定可靠亦無法恆久。
話說回來,我們在神面前真是可憐,被罪纏身,我們是自我罪性的受害者,也是始作俑者,故應向著神自覺可憐無助,神的憐憫和恩典才最可靠完全,助我們脫離受害者的牢籠,也就是老我舊人。對著人採取裝可憐策略,常出於不良動機,即使一時達到目的,卻讓自己陷入受害者心態的惡性循環,看不清也難以經歷真正祝福的源頭是神,而非人。
摩西率領的以色列民為了吃肉,寧願回到埃及作奴隸,但是有神的靈和智慧充滿的基督徒,並不需要為了爭取意志薄弱的人的支持或同情,繼續當受害者心態的受害者。在基督裡面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約瑟是真正的受害者,卻從未讓冤獄的囚牢束縛了他自由跟隨神的靈,囚牢搖身一變,反而變成他手中開啟逆轉人生的機密鑰匙。